别人欠钱不还起诉费用多少
一、别人欠钱不还起诉费用多少
别人欠钱不还起诉费用多少,需要看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诉讼费用为50元。
法律依据:
(相关资料图)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欠钱起诉程序的流程
欠钱起诉程序的流程如下:债权人在起诉前先补正证据,如借条、收款收据等;当事人本人或者委托律师撰写一份民事起诉状;当事人本人或者委托律师拿着起诉书和借条等证据材料到法院立案起诉,法院受理之后,交纳诉讼费,等待开庭。
债权债务应向法院提供以下证据:
1.身份证明;
2.证明债务存在的证明(合同、收据、借据、欠据、协议、信件、电报等);
3.债务人偿还欠款及利息的证据;
4.利息计算方法、起止时间、依据;
5.担保或者抵押的证明材料、债务转让的证明材料;
6.请求诉前财产保全或者财产保全的,提供可财产保全财物的存放地点、数量价值,银行存款开户行、账户;
7.债务人家庭成员情况;
8.能证明案件全部或者部分事实的证明材料;
9.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提交申请书。
找法网提醒您,以上证据在法院开庭时必须出示原件。
三、欠钱的起诉期是多久
欠钱的起诉有效期是三年。对于定期偿还的私人贷款,诉讼时效为偿还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逾期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对于定期偿还的民间贷款,债务人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发行未偿还日期的借款,应认定诉讼时效中断,从收到借款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3年诉讼时效;对于不定期偿还的私人贷款,即没有明确记载偿还日期的私人贷款,不受诉讼时效规定的限制,但最长受到20年保护期的限制;对于不定期的私人贷款,如果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偿还,则从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偿还之日起适用3年的诉讼时效期;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限的民间贷款,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偿还协议,或者借款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的,视为原债务的再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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