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钢铁行业协会组织泰山钢铁集团超低排放现场调研复核审查
(相关资料图)
2023年4月6日、4月7日,受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委托,山东省钢铁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协助支持组织泰山钢铁集团有组织、无组织超低排放现场调研复核审查。
本次核查是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钢铁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9〕922号)和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关于做好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和评估监测进展情况公示的通知》(钢协〔2020〕101号)的要求,山东泰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山钢铁”)向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提交了山东泰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总结报告、有组织排放评估监测分报告、无组织排放评估监测分报告等公示资料。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委托山东省钢铁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山东钢协)协助组成专家调研组对该公司进行现场调研。调研组成员全部来自中国钢铁工业协会超低排放改造专家库,由杨富廷、赵玉潮、王须革3名专家组成。
4月6日上午在泰山钢铁集团办公楼举行首次会议,山东钢协副秘书长吴晓峰介绍了专家组成员,以及本次调研的依据、目的、工作原则和工作流程。泰山钢铁集团简要汇报了超低排放改造情况及公示材料审核专家提出意见的整改情况,调研组组长杨富廷明确调研内容和核查路线。泰山钢铁集团总经理邵书东、副总经理陈培敦、总经理助理吕圣会、泰山钢铁环保部负责人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
调研组按照首次会议-现场调研-形成核查报告-末次会议的工作流程开展工作。现场调研针对有组织重点排放环节如烧结机头和机尾、球团焙烧、焦炉烟气、高炉矿槽及出铁场、转炉一次和二次烟气、炼钢车间除尘、石灰窑烟气、热风炉烟气、加热炉烟气、高炉煤气等环保技术、污染物排放情况、采样口和采样平台设置、DCS和CEMS系统进行抽查;对物料储存、物料运输以及生产工艺过程无组织管控情况、TSP和空气质量监测微站安装以及无组织管控平台建设情况进行抽查,对公示材料专家形式审查意见涉及内容逐一核对。
2023年4月7日举行末次会议,调研组通报了本次调研情况,形成本次现场调研核查意见。最终文本经调研专家组签字后呈报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作为泰山钢铁有组织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评估监测公示的依据。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