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个行政村将纳入公共供水系统
本市日前发布《北京市推进供水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年-2025年)》(简称《方案》)。方案中明确,到2025年,市、区、乡镇、村四级水源保护体系全面建立,覆盖城乡的供水设施体系基本建成,总供水能力提高到1000万立方米/日以上,城镇供水管网漏损率下降到8%,中心城区、城市副中心入户智能远传水表安装和农村地区用水计量收费基本实现全覆盖。同时,本市将逐步扩大城乡公共供水向农村地区延伸,采取“城带村”“镇带村”方式,将公共供水管网周边100个行政村纳入供水覆盖范围。
加快城市副中心供水设施建设
围绕构建完善城乡供水设施体系,《方案》指出加快补强中心城区供水弱项,继续扩大南水北调水覆盖范围。建成海淀区温泉水厂、丰台区河西第二及第三水厂,新建(改建)供水管线110公里,完成43个自建设施供水住宅小区(单位)置换任务,完成老旧供水管线消隐改造300公里;加快城市副中心供水设施建设,建成南水北调通州水厂(二期),新建(改建)供水管线100公里,完成17个自建设施供水住宅小区(单位)置换任务。持续完善城市副中心拓展区供水设施布局。新建(改建)供水管线30公里,逐步将南水北调通州水厂、亦庄水厂的供水范围扩展至通州区宋庄镇、台湖镇、张家湾镇等重点区域;推进通州区永乐店镇、漷县镇、于家务乡、西集镇等乡镇集中供水厂建设或提标改造,适度扩大乡镇集中供水厂供水范围,提升通州区东部、南部供水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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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加快完善平原新城供水设施体系,建成昌平区地表水厂,推进房山区丁家洼水厂和良乡镇中心区供水厂、顺义区地表水厂、大兴区黄村水厂(二期)和大兴国际机场水厂建设;强化巩固其他城镇地区供水设施体系,建成门头沟区门城水厂。
100个行政村纳入供水覆盖范围
《方案》中指出,优化提升其他农村地区供水设施体系。本市将逐步扩大城乡公共供水向农村地区延伸,采取“城带村”“镇带村”方式,将公共供水管网周边100个行政村纳入供水覆盖范围。对暂不具备纳入公共供水范围条件的行政村,分批实施供水设施更新改造,预计2025年底完成村庄供水站标准化改造提升工程300处。
同时,《方案》中明确科学划定市、区、乡镇、村四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健全饮用水水源保护政策、标准,严格实施饮用水水源安全评估制度,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目录管理制度,健全水源地保护技术规程,加强对各区水源保护工作的监督指导。
各区政府要制定并动态更新本地区饮用水水源地目录,全面完成区、乡镇、村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划定;深入实施水源地环境整治,动态清理整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环境污染问题;明确保护责任、内容、标准,建设水源保护设施和警示标志,定期开展水源水质检测。督促指导乡镇政府严格落实饮用水水源保护措施,做好乡镇级、村级水源保护管理工作。鼓励村民委员会将水源保护纳入村规民约,落实水源保护巡查管护责任。
实现供水水质检测全覆盖
《方案》提出加快建立专业化供水运营服务体系,对于中心城区及回龙观天通苑地区,城市副中心及拓展区的宋庄镇、台湖镇、张家湾镇,进一步完善供水厂互济与管网互联、市区水务部门分级监管、市自来水集团专业化运营服务的供水保障体系。
同时,健全完善供水监管体系,强化水质检测,各区生态环境、水务、卫生健康部门根据原水特点、供水设施和服务范围等,建立从源头到水龙头的水质检测制度,实现水源水、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水质检测全覆盖。暂不具备检测能力的乡镇、村,应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的方式,建立水质日常检测机制。加强供水运营服务质量监管,规模以上供水厂水量水质水压在线监测、全市非居民用水和中心城区、城市副中心居民用水智能远传水表安装基本实现全覆盖,平原新城居民用水智能远传水表安装率提高到90%以上。推动出台《北京市供水管理办法》等制度,进一步完善供水行业标准体系。
此外,《方案》强调,健全农村地区供水计量收费制度。按照“全计量、全收费”和“补偿成本、公平负担”的原则,由村民委员会按照一事一议民主议事机制确定水价及收费方式。对纳入城镇公共供水范围的农村地区用水价格,根据不同区域农村居民和单位承受能力,参照现行城镇地区居民水价确定;对具备实行阶梯水价和超定额累进加价的,应实行相应水价制度;对由于价格不到位造成运营亏损的,各有关区政府要建立补贴机制,保障供水设施正常运营。
市水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供水是城市生命线工程,全面实施供水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目的就是进一步保障城乡居民饮水安全,推动首都供水高质量发展。同时将强化城乡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质信息公开,推动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格局。文/本报记者 解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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